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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配电网的三个关键指标和一个趋势,这几个问题需要弄发布时间:2017-01-06 点击次数:次 来源: 类别:

经历了1年多售电“战争”的广东,不少玩家有了新的体会:
——“接下来准备做点啥?”
——“看能不能在配电网方面有所突破。”
 
早在售电侧改革刚刚起步之时,就有不少业内人士根据国外电力市场建设的经验预言,单纯靠购销差价模式,并未为产业创造新的价值,长远难以存活。眼下各省或遇严格偏差考核,或遇严格约束规则的诸多售电公司开始意识到这个预言很快将要成为现实。
 
增量配电网的放开无疑为改革增加了许多想象空间。
 
一个供电营业区内可以有多家售电公司,但只能有一家公司拥有该配电网的经营权——一位正在云南推进新增配售电业务的人士认为:“配电网是一种稀缺资源。”
 
只是,和当时说起售电时的热情稍有不同,谈及配网,许多市场主体显得更加谨慎。
 
在这个重资产投资运营领域,大小企业如何参与,新增配电网又该如何定价等等问题均还在探索讨论阶段。eo记者走访了多位曾参与以及计划参与配电网建设、运营的业内人士,记录下围绕这些问题的相关讨论。
 

一工业园区是不是“肥肉”,关键看负荷率

根据国家发改委发布的《有序放开配电网业务管理办法》,本轮电改下讨论的配电网业务是指满足电力配送需要和规划要求的增量配电网投资、建设、运营及以混合所有制方式投资配电网增容扩建。
 
同时指出,配电网原则上指110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电网和220(330)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工业园区(经济开发区)等局域电网,除电网企业存量资产外,其他企业投资、建设、运营的存量配电网也适用。
 
配售电改革开闸至今,许多参与者、观察者提到“工业园区”四个字都不禁露出“心心眼”,但是否所有园区都能成为理想的投资对象?
 
据业内人士介绍,政府对特定园区有多大的发展决心,招商引资做到什么程度,何种类型工业进驻,是否已有一定存量电网,负荷密度达到什么水平等因素都可能影响园区配电网的投资收益率。
 
在走访过程中,有相关业内人士提供了一个算例,以10千伏配电网络,2台容量为5万千伏安的变压器形成的供电区域为例,当负荷率为60%时,每小时可售6万度电,再乘以相应电压等级输配电价,可得出年度售电量收入。
 
60000kWh*24h*365天≈5亿kWh
5亿kWh*(0.1794元/kWh-0.0679元/kWh)≈5.5千万元
(此处引用的输配电价数据为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公布的2017年10千伏输配电价0.1794元/千瓦时和110千伏输配电价0.0679元/千瓦时,不含线损和政府性基金及附加)
 
而据上述业内人士介绍,除去工程建设、运维、人工、财务等成本,约两年就可以回本。但是,随着负荷率的降低,成本回收时间将大大增加。因此,对园区潜在工商业用户用电量需求的判断和预测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是否投资该区域的增量配电网。
 
据悉,曾有相关电力企业对某新增配电区域做过测算,其投资回报率低于企业成本控制的要求,最终主动放弃了成为投资方的机会。
 

二小公司“抱大腿”,“大腿”越有钱可能越省钱

如果能找到合适的标的,又有哪些主体可能参与其中?
从目前已经成立的配售电公司来看,股东似乎都是“大玩家”,而实际上,配电端业务可以进一步细分。
据eo记者了解,不少已代理用户开展售电业务的公司在“用电环节”或投资或运营着小型工业园区。而当下成立的不少配售电公司则主要围绕上图中“配电”及“用电”两个环节开展业务。
新增配网投资多以亿元为单位计算,这对不少企业来说是天文数字,即使是深耕电力行业多年的老牌企业也未必能够迅速做出投资决策。据一位业内人士透露,“用电环节”的投资商多为社会资本,要想参与到此轮新增配网投资建设试点当中,首先得“抱上大腿”。
 
一位已经开始运作的配售电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仅2017年一年,就有10多个待建项目,约需投入1个亿。
 
而随着建设及其他业务的开展,资本金一般不足以满足资金需求,往后将通过抵押已有资产获得贷款等多种融资方式取得资金。而如果拥有实力强劲的股东,可以适当通过增资方式降低负债率,进而在一定程度上降低财务成本。
 
简而言之,越有钱可能越省钱。
 
当然,一旦形成多股东组合,公司就不再是“一言堂”。
 
“股东话语权的体现可能未必与其出资比例严格对应,每个股东都有各自的诉求,更加包容的心态是合作的关键。”
 
据上述负责人介绍,凡是关乎财务、人事等事宜均需提前准备议案,交由股东审阅,得到授权后方能开展业务。以售电业务为例,股东对竞争报价就设定了边际要求,不能为了获得用户而牺牲竞争性业务的整体利益,无底线地打“价格战”。

 

三一个配网一本账,怎样计算过网费才合理

长期以来,评价电网运营主要是两个指标,一是供电可靠性,二是客户满意度,但因投资运营主体相同,不同区域之间的配网比较几乎不可能。放开增量配电网使得不同区域间服务水平可能加以比较,更重要的是,这部分成本得以相对透明化。
 
 “增量配网的放开,其中一个目的是采用更加市场化的方式来核定输配电价。”一位新增配网业务试点的股东代表讲述自己对增量配电试点改革的理解时说,不同地区配电网差异明显,而目前各地在输配电价核定过程中,结果往往难以体现配网的“个性”。
 
eo此前报道过,地方核定地方电网和新增配电网配电价格是电改接下来的重点工作之一,配电价格制定的框架还是按照准许成本加准许收益的模式,但不会对增量配电网试点一一定价,而是可能区分不同类型确定标杆价格,或者在新增配电网公开选择业主的时候进行公开招标定价。
 
多位业内人士认为,如果采用“招标法”,标的设计至关重要。
标的要细化到该区域用户对供电可靠性、电能质量等安全稳定的指标要求;招标过程中如何避免恶性竞争,出现低价中标无法保证质量的结果出现等等。
 
而对于“标杆法”,业内可能更为熟悉。
 
一位能源监管系统的政府相关人员曾对eo记者透露,区域标杆配网与其他配网之间的成本差异可能由配网运营企业自行与其区域内用户按比例分配。这意味着,配网标杆价格定得越高,其他投资运营商可操作的空间越大。
 
不过,也有业内人士称,在大多数国家的规制体系中,两种价格机制均作为辅助存在,很少有单独应用。此外,配网建设虽然在技术上较电厂和输电网建设简单,但在实际实施过程中,有大量政府、居民等相关利益方的协调工作,隐形成本如何反映也是需要考虑的问题。
 
“目前正在核算成本,向政府上报方案。”多位配售一体化公司运营的业内人士介绍当前进度。
 
无论采取何种定价方式,多位业内人士认为,后期监管机制的建设也应提上议事日程。
 
“应当设立相应的奖惩机制。按照各项指标要求,对应奖励高出指标的部分,惩罚未能达标的企业等等。”
 

四配网可以延伸哪些业务

据eo记者了解,已成立的配售电公司组织架构一般包括传统供电部门,负责网络工程建设;竞争性业务部门,负责售电及综合能源服务;以及必要的职能部门。
 
“拥有配电资产的企业,如果配、售业务不分开,管制性业务可能为市场化业务兜底,这对其他市场主体来说有欠公平。”在国家能源局主办的一次配售业务相关培训会上,有地方政府代表提出。
 
据相关媒体此前报道,国务院法制办已于2016年底向各部委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送审稿)(修订建议稿)》意见。此稿提到,电网企业和拥有配电网运营权的售电企业,应当将配电业务和售电业务分开。售电业务可以在多个区域范围内售电,一个区域范围内可以有多个售电企业从事售电业务。
 
有配售一体化的公司负责人告诉eo记者,目前配网供电区域内的工商业用户尚未符合当地政府的直接交易用户准入条件,因此,代理的都是该区域外用户。为规制日渐明确后业务能够顺利开展做好准备,已经将配、售电业务财务分立。
 
除了售电业务以外,随着增量配网投资运营商的增加,配网负荷平衡的挑战可能逐渐浮出水面。据一位售电负责人介绍,介于售电公司和电网企业之间,提供负荷预测、偏差计算等服务,采用分成形式盈利可能成为延伸业务之一。